央行南京分行行长:加快推进《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立法 ...

2019-03-05 09:24:00 原作者: 之家哥 来自: 支付之家网 收藏 邀请

  

支付之家网(ZFZJ.CN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今年两会带来了《关于制定的建议》。

 

他建议,一是加快推进《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立法,提升法规层级。二是强化监管要求,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构建监管协调机制

 

一是加快推进《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立法,提升法规层级。

高层级法规的缺失导致支付监管工作难以形成高压态势和有效威慑,进而严重影响整体监管效能。因此建议加快推进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为金融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是强化监管要求,提高监管效能。

细化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条款,明确将处罚金额与违规行为的具体数量和性质进行关联,与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进行关联,加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规机构为违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提高支付机构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要按照穿透式监管原则,研究确定支付机构监管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健全事前审批、事中把控、事后检查的监管机制,对支付机构公司管理、业务经营、关联交易等实施全方位监管;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提高准入门槛,强化退出要求,奠定“有进有出”的法律基础,将未实质开展业务,未经许可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等违规情形纳入退出范围,依法吊销《支付业务许可证》。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构建监管协调机制。

建议由人民银行牵头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监管协调机制,对于需要跨部门跨地区协调和联动的事项,明确和细化各部门、各地区职责分工,采取有效的监管手段,如建立跨部门共享的互联网风险整治黑名单制度和跨部门、跨地区的线索、案件移送督办制度等,构建监管合力,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郭新明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延安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2004年起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 ,期间曾担任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20108月至2016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局长。20167月,任央行南京分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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