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商系3家支付机构中止续展,支付牌照续展结果出炉

2021-05-13 17:00:00 原作者: 之家哥 来自: 支付之家网 收藏 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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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之家网(ZFZJ.CN) 2021年5月13日下午,首批支付牌照第二轮续展结果出炉,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第一批27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3家支付机构未在列,24家支付机构成功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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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续展未出现在准予续展公示信息的支付机构名单:
 
1. 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
 
2. 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
 
3.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注: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拟与其控股股东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整合工作,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了中止续展审查申请,在中止审查期间继续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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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对外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引发支付行业巨震。
 
央行方面称,为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条件)中规定,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
 
“我们目前手中有不止一张牌照,以后这些牌照就不能直接持有了。要么合并、要么出售,但我估计也有可能会直接注销。”一位支付行业从业人士向媒体表示。
 
以“银商系”为例,据不完全统计,“银商系”旗下就有多张支付牌照,如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等
 
彼时,支付之家网分析认为,上述公司未来或将面临进一步整合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尚未正式出台,其威力已经显现。

在此次续展中,“银商系”持牌支付机构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拟与其控股股东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整合工作。
 
银商系已经做出表率,相信后续会有更多同一实控主体下的不同支付牌照面临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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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央行曾分别于2016年8月11日、8月30日、12月20日、2017年6月26日、2018年1月5日以及2018年7月5日、2019年7月9日、2020年3月25日公布了对首批27家、第二批12家、第三批53家、第四批93家、第五批25家以及第六批25家、第七批19家、第八批1家支付机构的续展决定。自此,央行已对前八批获得支付牌照的非银支付机构作出续展决定。
 
第一批27家持牌支付机构中,共有银联商务、通联支付、易宝支付、汇付天下、易生支付、银盛支付、拉卡拉等22家拥有银行卡收单牌照。值得注意的是,27家支付机构中,仅有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不涉及互联网支付,剩下26家均含全国性互联网支付牌照。
 
关注度较高的支付宝、财付通、银联商务、拉卡拉、银盛支付、网银在线等支付机构在此次续展中也已经成功续展。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人民银行开始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从2011年5月至2015年,央行一共发出271张支付牌照。而从2016年8月至此次续展前,这些支付牌照共经过了八批续展。支付查(zhifucha.cn)显示,不含本次的话目前共39家支付机构失去支付牌照,而预付卡牌照占了一半以上。
 
从已经注销支付牌照的39家机构的情况来看,被注销牌照的主要原因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因为“存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15〕358号)第六条规定的不予续展情形。”;
第二类因为“不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等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制度规定”;
第三类是主动申请注销;
第四类主要涉及业务合并。
 
上文中提及的358号文的第六条全部内容就是所谓的续展“十一条”,主要包括:

(一) 截至申请日,累计亏损超过实缴货币资本的50%的;

(二) 已获许可部分或全部支付业务未实质开展过,或连续停止2年以上的;

(三) 发生占用、挪用、借用客户备付金行为的;

(四) 存在转让或变相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行为的;

(五) 超过核准范围从事支付业务的;

(六) 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数据等手段故意规避监管要求,或恶意拒绝、阻碍检查监督的;

(七)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

(八) 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行为,收到刑事处罚或较大金额行政处罚的;

(九) 在支付业务设施安全及风险监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较大规模的盗窃、出卖、泄露、丢失客户信息情形的;

(十) 违反反洗钱法律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

(十一)存在其他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或多次暴露重大风险隐患造成恶劣影响的。

 
不仅如此,央行总行营管部科技部也曾透露,出现以下6种情况,就会在续展中被“一票否决”,支付机构将面临“不予续展”的决定。这6种情况分别为:

1存在支付业务核心系统外包,或缺少必要的备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核心网络设备、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等);

2支付业务系统存在较大风险漏洞,造成个人敏感信息泄露,造成较大损失或社会影响;

3由于支付业务系统原因造成支付服务中断,且造成较大经济或社会影响;

4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不及时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较大经济或社会影响;

5以及现场检查、系统检测、漏洞排查等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或者国家有关部门通报的重大安全漏洞未及时修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和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支付机构,

6未按照金融IC卡相关文件和标准开展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提升银行卡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违规机构支付牌照被收回、支付巨头收到监管罚单、支付牌照变相转让被严查……监管层对第三方支付领域的监管逐步升级,2016年至今,央行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开出数百张罚单,部分罚单达到百万级甚至千万级。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曾公开表示,不管是哪家机构违反监管规定,坚持有(违)反必查,有查必罚,罚必从严,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附:第一批27家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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