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汇支付董事长被立案侦查

2022-01-20 08:00:00 原作者: 之家哥 来自: 支付之家网 收藏 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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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之家网(ZFZJ.CN)1月18日晚间,步森公司公告称,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因涉嫌海南易联普惠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职务侵占,被海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1月11日,步森公司公告曾披露,王春江持有的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执行人分别为海口市公安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三季度,东方恒正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15.55%。而东方恒正的实控人王春江,2019年9月成为上市公司实控人。

 

公开资料显示,王春江本科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由于家庭及身体原因,王春江暂居美国。王春江居住国外期间,虽然积极参与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决策,但因距离原因,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很难做到亲力亲为,于是,王春江就宣布“退居二线”,将东方恒正60%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丈母娘王雅珠,并推举丈母娘掌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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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之家网注意到,王春江同时也是持牌支付机构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信汇支付”)董事长以及实际控制人。
 
成为上市公司实控人后,王春江也着手推进将支付机构信汇支付装入步森公司里面。
 
2019年9月10日,步森公司与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13,831.60万元收购易联汇华持有的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60.40%股权。
 
需要注意的是,易联汇华为步森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控制的企业,上述收购也被外界认为是又一家持牌支付机构将曲线登录A股。
 
2021年5月10日、2021年6月2日,步森股份、易联汇华、南昌市轩琪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按原协议约定的条件,由步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轩琪履行承接广东信汇60.4%的股权的权利义务。
 
因上述股权交易涉及到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转让,需向人民银行提交资料办理变更。该项交易中国人民银行尚未批准,股权尚未过户。
 
步森公司认为,结合目前广东信汇股权过户进展情况及市场因素变化,综合考虑之后决定终止上述投资。
 
2021年7月20日,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60.4%股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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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因支付牌照并购暗藏“抽屉协议”,步森公司被立案调查。
 
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对步森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警示函中提到步森股份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
 
2019年9月10日,步森股份与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届满时(双方可以协商延迟一年的期限,如不能达成一致的,则仍以一年为期),人民银行未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批复意见,或在该一年届满前人民银行已做出不同意的批复的,则《股权转让协议》自动终止。步森股份在公告中未披露上述重要条款,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
 
2020年9月10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一年期满,人民银行未作出批复,步森股份在《股权转让协议》已实质延期情况下,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证监局局决定对步森公司、赵春霞、封雪、王春江、王雅珠、肖夏、张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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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查显示,广东信汇于2013年7月6日获得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初始业务范围为广东省银行卡收单,后在首次续展中新增福建省收单业务许可,这在当时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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