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家网(ZFZJ.CN)4月18日,持牌支付机构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开店宝”)对外发布声明。 声明表示,开店宝公司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开店宝”名义,在上门服务过程中虚假宣传,以诱导、欺诈等方式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开店宝公司严正声明,对于上述冒用开店宝公司名义虚假宣传、非法牟利的行为,坚决打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支付查显示,开店宝支付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册资本1.2亿元,于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牌照,核准在全国范围开展银行卡收单支付业务。2017年支付牌照续展,结果显示合并温州之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在原有银行卡收单的基础上增加了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广东省的区域性预付费卡发行与受理业务。 以下为声明全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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