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家网(www.zfzj.cn)8月10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布上海银罚字〔2017〕22号行政处罚信息。上海德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做出行政处罚日期是2017年8月2日。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德颐成立于2009年1月,注册资金为1亿人民币,主要经营的业务有银行卡收单、电子支付科技、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等。公司在2011年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行卡收单。 上海德颐曾遭到央行的两次处罚,2016年3月17日,上海德颐因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被央行停止安徽、青海银行卡收单业务一年;2016年4月22日,上海德颐青海分公司因为违反支付业务管理规定,央行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7年6月13日收单服务商上海德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德颐”)正式完成工商变更,新名称为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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