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家网(www.zfzj.cn)2月26日 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称 “中汇支付”)浙江分公司因对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处3万元罚款,对存在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规行为处3万元罚款,合计处6万元罚款遭到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18年2月14日。 公开资料显示,中汇支付于2013年1月取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2016年1月,央行注销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互联网支付许可,同时停止其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海南、深圳、厦门、宁波、大连等12个省(区、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中汇支付不得在以上地区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
2018年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信息公示》。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续展成功。本次《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有效期至2023年1月5日。 - - - - - - - - - - 责编丨陈晨(微信zfzjcc) 支付之家网(WWW.ZFZJ.CN) 添加微信/QQ号: 80027302,加入支付之家系列社群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支付之家网立场* |
连连国际安排了覆盖广交会全程的双展位,一个位于中央天桥T29,...详情
相信通过资源投入和创新产品,收单机构各显其能,针对老年人、外...详情
以崭新的航旅支付解决方案助中国旅业品牌走向全球...详情
仅不到半年时间,钱宝已经两度被“点名”...详情
请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