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清算网(ZFZJ.CN)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官网更新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南银)罚字[2019]第12号、(南银)罚字[2019]第13号),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和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家银行分别遭央行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南银)罚字〔2019〕第12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存在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遭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其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28万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南银)罚字〔2019〕第13号”显示,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存在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相关规定的行为,遭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其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59万元;对单位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 上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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