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网(支付之家ZFZJ.CN旗下)反洗钱网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新增涉反洗钱领域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因违反反洗钱等相关规定领央行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银)罚字〔2020〕14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存在“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1)未按规定开展初次客户身份识别;(2)未按规定开展重新客户身份识别;(3)未按规定开展代理人身份识别;(4)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3.未按规定开展可疑交易甄别分析。”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对其处193万元罚款。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张皓因对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未按规定开展可疑交易甄别分析”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被处以罚款1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分行副行长侯梅因对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被处以罚款3.5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蚌埠分行副行长丁子因对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被处以罚款6万元。
此次罚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1月24日,央行官网披露日期为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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