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宝付、富友支付疑违规为涉嫌非吸平台提供支付通道

2017-12-18 01:53:00 原作者: 陈晨 来自: 支付之家网 收藏 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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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之家网(WWW.ZFZJ.CN) 据中国产经新闻报道,好友邦金服被质疑平台与相关公司关系密切涉嫌自融亦或涉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后又有投资客户指出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宝付、富友支付涉嫌违规为其提供支付通道。


文章指出,好友邦金服其前身就是曾饱受诟病的类P2P平台中航生意贷,通过改头换面、华丽转身为现在平台。而好友邦金服、上海昊银、凯洛斯、闵界栋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让这家平台蒙上了涉嫌自融亦或涉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阴影。


在好友邦平台,充值环节会出现宝付、富友两个有效网络支付通道。


据认筹客户反映,选择宝付支付输入充值金额确认后,“宝付收银台”显示的是:

商户名称:好友邦金服

商户订单号:……

消费类型:直接消费

订单金额:××元

交易时间:×年×月×日 


通过被称“第三方通道”的富友,认筹客户输入充值金额后显示的是:

应付总价:××元

来自:好友邦永利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订单号:……


文中指出,在好友邦金服平台通过宝付、富友两家机构提供的网络支付通道进行充值认筹时,如果不是有关发卡行不同的受限,客户所持银行卡账户基本没有“消费”金额上限的制约,几万甚至上百万元的认筹充值都可以“消费”进行。除给好友邦金服提供线上支付通道外,富友还为其线下支付(刷卡)提供便利


12月13日,宝付、富友客服均向致电的记者表示,好友邦金服确系自己机构的合作商户或与己合作,但限于对其提供支付通道业务。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充值时消费类型为直接消费,把认筹投资通过第三方支付通道直接“消费”到自己平台账户上,认筹投资变成了“消费”支付,或将认筹投资刷到与其密切相关的公司账户,这其中是否涉嫌虚假交易?相关公司或机构暂未作出答复。


通过支付信息查询系统“支付查”(zhifucha.cn)了解到,宝付、富友两家公司均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宝付支付于2011年12月22日获得支付牌照,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目前已成功续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1日。富友同时期获得支付牌照,合并后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三项许可,目前已成功续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1日。



宝付在今年8月29日曾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遭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而富友也同样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在2017年8月2日遭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今年6月份,持牌第三方支付公司宝付母公司上海漫道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又一家拥有《支付业务许可证》(又称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继拉卡拉、点佰趣之后踏上了A股上市的征程。


上海漫道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是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唯一控股股东。上海漫道主要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宝付网络进行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产品的开发,并向企业用户提供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服务,实质为控股型公司。其利润主要来源于对全资子公司宝付网络的投资收益,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宝付网络的现金分红。



支付之家网(ZFZJ.CN)获悉,四年前富友支付曾因轰动一时的预授权空卡套现事件被人民银行处罚停止新增商户。富友支付在预授权事件中,问题集中区域在河南和福建,这两省涉案金额均为富友最大,涉及风险资金过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4年银行卡收单业务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银发[2014]267号),富友被人民银行勒令停止在河南省、浙江省(不含宁波市)、福建省、天津市、江西省、吉林省、湖南省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支付机构为客户购买合作机构的金融类产品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应当确保合作机构为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并依法开展业务的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还明确。 


支付之家网(ZFZJ.CN)根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业务有“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的”、“违规开立支付账户,或擅自经营金融业务活动的”情形,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已知信息分析,宝付和富友两家支付机构均出现了疑似较为明显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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