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家网获悉,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步森股份”)、王春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调查完毕,浙江证监局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 王春江同时也是持牌支付机构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信汇支付”)的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上述行政处罚还涉及信汇支付的董事赵玉华。 经查明,2021年1月22日,步森股份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恒正”)所持公司全部股份22,4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5.55%。2021年6月,步森股份时任董事长王春江、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优知悉上述冻结情况。步森股份迟至2021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22年1月18日,步森股份时任董事赵玉华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间王春江实际履行董事长职责,知悉该情况。2022年4月22日,步森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离职的公告》,披露赵玉华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2022年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步森股份时任实际控制人王春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处罚后,王春江未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迟至2022年4月16日及22日披露上述相关情况。 王春江担任董事长或实际履行董事长职责期间,知悉东方恒正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董事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组织督促公司及时、准确进行披露,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作为实际控制人,王春江隐瞒收到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未及时告知,导致公司未能按照《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二项的规定及时披露,其行为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行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王春江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7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万元罚款。 作为一家老牌服装企业,步森股份2011年登陆资本市场,近年却成为一个壳公司被倒来倒去,自2015年始ST步森控制权共被转手四次。 从“星河系”徐茂栋,到P2P爱投资赵春霞,都暴雷了,之后公司控制权传递到同样靠互金起家的王春江手中,但其却长期滞留海外,由丈母娘王雅珠代管至今。 至2022年,步森股份扣非后净利润已经连续9年为负值,年审会计师已连续4年对公司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意见。 5月26日深交所度公司出具2022年年报问询函,其中就提到公司“是否存在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而规避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步森公司延期两次后,至今未回复问询函。 此前,步森股份曾斥资1.38亿元收购信汇支付公司60.40%股权。 2019年9月10日,步森公司与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13831.60万元收购易联汇华持有的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60.40%股权。 需要注意的是,易联汇华为步森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控制的企业,上述收购也被外界认为是又一家持牌支付机构将曲线登录A股。 2021年5月10日、2021年6月2日,步森股份、易联汇华、南昌市轩琪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按原协议约定的条件,由步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轩琪履行承接广东信汇60.4%的股权的权利义务。 因上述股权交易涉及到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转让,需向人民银行提交资料办理变更。 步森公司认为,结合目前广东信汇股权过户进展情况及市场因素变化,综合考虑之后决定终止上述投资。2021年7月20日,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60.4%股权的议案》。 当然,与其说是主动终止,不如说是没有获得央行审批通过而被迫终止。 支付查显示,广东信汇于2013年7月6日获得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初始业务范围为广东省银行卡收单,后在首次续展中新增福建省收单业务许可,这在当时并不多见。 明日,信汇支付所持有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将面临续展的生死大考。 |
“在蓝标年会上,孙陶然开玩笑说赵文权是蓝色光标之母,孙陶然是...详情
近日,北京一家支付公司大股东因“失联”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详情
关于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跨境人民币清结算服务上线的通知...详情
截至2024年6月末,工商银行信用卡发卡量1.52亿张,消费额1.06万...详情
请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