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消费金融新一轮支付合作机构名单出炉。
支付之家获悉,湖北消费金融公司支付业务合作机构入围采购(二次)项目成交结果显示,共有6家支付机构入围,分别是网银在线(北京)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南京苏宁易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宝付支付(上海)有限公司和易宝支付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这6家支付机构主要服务于消费贷款还款环节。
此前发布的采购公告显示,湖北消费金融原计划引入不超过8家支付机构,服务期3年。入围机构将通过自身支付渠道,从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中收取贷款本金和利息,主要提供聚合支付、代收、扫码支付等服务。
湖北消费金融没有向入围机构承诺具体采购项目和业务数量,并保留服务期内根据供应商管理制度终止合作的权利。
6家公司此次获得的是湖北消费金融未来3年的支付合作资格,具体业务量尚未确定。
这次采购并非一次完成。8月7日,湖北消费金融发布首轮采购失败公告,随后重新组织二次采购。公开信息暂未披露首轮采购失败的具体原因。
消费金融的还款通道,也是一门支付生意
湖北消费金融此次采购对供应商提出了明确的业务经验要求。
除了持有有效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参与机构近三年还要至少拥有一个全国性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同类客户的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并具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和信息安全保护等制度。
最终入围的多家公司,此前已经出现在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的相关采购中。
2025年,北京阳光消费金融第三方支付服务供应商选型项目中,网银在线和苏宁易付宝双双入围。
同年,中银消费金融银行卡鉴权验证项目中,通联支付成为银行卡三、四要素验证主要成交人,易宝支付成为五要素验证主要成交人,苏宁易付宝进入备选名单。通联支付还在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2025年至2028年跨行还款服务采购中成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为每笔1.47元。
代收、鉴权、还款等金融机构需求,也是第三方支付机构长期服务的一类业务。与直接面向商户的收单业务相比,这类合作很少出现在消费者视野中,但支付机构承担的仍是资金收付链路中的基础环节。
借款人还款时,贷款本金和利息需要通过支付渠道完成资金收取。支付机构进入消费金融公司的供应商体系,也就获得了参与这部分交易处理的机会。
入围以后,具体业务量仍未确定。
湖北消费金融此次最多计划选择8家机构,最终有6家入围,却没有向任何一家承诺具体采购项目和数量。后续业务如何安排,仍要看实际合作情况。
为什么要同时选多家支付机构
现行《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已经将支付结算机构纳入消费金融公司的合作机构范围。
按照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建立覆盖各类合作机构的准入机制,在合作前进行评估,并合理确定合作机构名单。
监管没有规定支付机构的具体接入数量,但要求消费金融公司按照适度分散原则选择合作机构。
《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明确,消费金融公司应当按照适度分散原则审慎选择合作机构,避免对单一合作机构过度依赖而产生风险。
多家支付机构同时入围,也为降低对单一合作机构的依赖留下了空间。
入围之后,消费金融公司还要持续评估合作机构。
按照监管要求,合作机构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合规性都在持续管理范围内,消费金融公司至少每年要开展一次全面评估。如果合作机构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已经无法继续满足准入条件,应当终止合作。
合作机构管理还被纳入了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评级。
2024年底修订的《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设置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合作机构管理、专业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息科技管理七个评级维度,其中合作机构管理的权重为10%。
支付机构的准入、分散配置和持续评估,已经被纳入消费金融公司的合作机构管理。
湖北消费金融此次选择6家支付机构,同时不承诺具体采购项目和业务数量,为后续业务分配保留了调整空间。
湖北消费金融没有向6家入围机构承诺具体业务量。未来3年,各家支付机构能获得多少交易,仍取决于实际业务安排以及合作期内的持续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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