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旗下嘉联支付,被监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支付之家网注意到,持牌支付机构嘉联支付有限公司被通报批评。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深人银罚〔2025〕71号”,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及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监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141万元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1293.91元。

新国都旗下嘉联支付,被监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根据公示信息,这两类行为均属支付业务核心合规领域。商户管理直接关系到支付机构的风控基础,包括商户真实性审核、交易监测、违规风险处置等;清算管理则涉及资金划转、备付金核算、清分结算流程的规范性。近年来,在支付行业存量风险治理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多家机构因这两类问题受到监管问责。

从处罚结果看,监管对嘉联支付采取了“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的综合措施,体现出对业务合规性的严格要求。自2024年《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监管对于商户实名制、交易真实性、清算流程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支付机构在业务拓展、渠道合作、商户服务等环节都需强化审查与内控。

支付机构在推进业务增长的同时,需要更关注风险识别能力与清算管理体系的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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