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不再代理上金所业务

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聚焦支付与结算业务,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该中心决定不再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业务,并已于2023年9月15日在官网发布相关公告。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提示,如客户仍持有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产品或延期合约,应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卖出或平仓处理,避免引发新的风险。本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5月9日。(支付之家)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QQ:80027302

在线咨询: QQ交谈

微信:zfzjzw 或 zfzjxh

邮件:z@zfzj.cn 或 s@zfzj.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30,节假日休息

商务微信
商务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