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修订个人金融信息授权书 45日内未销户视为同意

浙商银行公告显示,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处理授权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新版授权书自公告之日起45个自然日后正式施行。持卡人如有异议可拨打95527咨询,或申请销户;45日内未提出销户申请的,视为已充分知悉并同意遵守新版授权书约定。(支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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