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四川省分行规范使用“支付”“清算”“结算”等字样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公告,规范市场主体使用“支付”“清算”“结算”等涉金融属性字样。公告显示,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不得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支付”字样;未经相应资质或金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网站、移动应用、互联网账号名称及商标中违规使用相关字样。央行四川省分行提醒市场主体及时规范名称及经营范围,防范金融消费者误认风险。(支付之家)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QQ:80027302

在线咨询: QQ交谈

微信:zfzjzw 或 zfzjxh

邮件:z@zfzj.cn 或 s@zfzj.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30,节假日休息

商务微信
商务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