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与贷款产品将区隔展示

9月30日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规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为相关产品提供营销服务。官方解释称,支付机构收银台中的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误导用户混淆两者。花呗、白条、月付等产品并非因此停止使用,具体展示方式仍以各平台实际调整为准。(支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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