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云南省分行对晋宁融丰村镇银行罚款12.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9月28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对昆明晋宁融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处1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公示显示,该行违法行为类型为“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云银罚决字〔2026〕7号。此次处罚公示期限为三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支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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