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卡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并罚款8.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近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南京市市民卡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并罚款8.5万元(处罚文号:苏银罚决字〔2025〕23号)。处罚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公示期限为一年。 上一篇: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系统升级维护公告 下一篇:拉卡拉江苏分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61,423.7元,并罚款25万元 发表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