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更新个人金融信息授权书 45天异议期即日生效

浙商银行10月15日发布公告,对《个人金融信息处理授权书》及《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处理授权书》进行条款修订。新版授权书自公告发布45日后正式生效,客户可通过官网查阅完整内容。银行明确,若客户对修订内容存在异议,可在此期间内提出信用卡销户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新条款。此举旨在适应法规要求,优化金融服务体验,同时保障客户知情权与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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