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11月7日公告,已于10月31日正式批准筹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根据批复,该行筹建工作组应在6个月内完成筹建,期间接受新疆金融监管局监督指导。筹建完成后需另行申请开业审批。作为农村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该行的设立将进一步完善新疆地区支付服务与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助力提升区域金融服务覆盖能力。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11月7日公告,已于10月31日正式批准筹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根据批复,该行筹建工作组应在6个月内完成筹建,期间接受新疆金融监管局监督指导。筹建完成后需另行申请开业审批。作为农村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该行的设立将进一步完善新疆地区支付服务与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助力提升区域金融服务覆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