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预付式消费设置7天冷静期

黑龙江省近日正式推行《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试行)示范文本》,通过设立预付资金专用存管账户、7天消费冷静期及免费退卡机制,规范零售、住宿、餐饮、美容等生活消费领域的预付卡经营行为。根据新规,经营者需在银行设立资金存管账户,确保预收资金专款专用;消费者在付费后7天内未消费可无条件解约;经营者停业需提前30天公告并提供免费退卡服务。此举旨在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QQ:80027302

在线咨询: QQ交谈

微信:zfzjzw 或 zfzjxh

邮件:z@zfzj.cn 或 s@zfzj.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30,节假日休息

商务微信
商务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