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支付与反洗钱规定,渭南华州农信联社及责任人员受罚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近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渭南市华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支付结算、货币金银、国库、征信及反洗钱等管理规定,被处以警告并罚款40.6万元(陕银罚决字〔2025〕17号)。两名相关责任人员亦被追责:时任信贷管理部经理秦某因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被罚1万元;时任副主任李某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罚1万元。上述处罚均于2025年11月27日作出,公示期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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