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支付结算等领域违规,华兴银行收到央行行政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近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金融科技、货币金银、征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等相关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74.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05.45元,罚没款合计3742505.45元。该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5年12月25日,公示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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