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对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作出优化调整:将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期调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支持范围上,明确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贴息支持,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并取消原有消费领域限制,由经办机构识别真实性和合规性后即可享受贴息;同时,提高贴息标准,取消单笔500元和单机构累计1000元贴息上限要求,维持单人单机构年度贴息上限3000元不变。
1月2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对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作出优化调整:将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期调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支持范围上,明确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贴息支持,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并取消原有消费领域限制,由经办机构识别真实性和合规性后即可享受贴息;同时,提高贴息标准,取消单笔500元和单机构累计1000元贴息上限要求,维持单人单机构年度贴息上限3000元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