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新版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3月3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自2026年3月31日起施行,同步废止2003年版办法及2007年相关通知。新规明确,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不得拒绝;剩余面积不足二分之一、无法辨别面额或防伪特征缺失的,不予兑换。对兑换结果有异议的,持有人可向属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该办法旨在统一兑换标准,维护人民币信誉和公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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