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融通收警告通报批评并被罚没近178万元

海科融通贵州分公司被罚。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最新公示(贵银处罚〔2026〕02号)显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193898.86元,并处罚款158万元,决定日期为2026年1月23日,公示期限三年。同日,相关责任人姚某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9万元,公示期限同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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