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开出多张罚单,持牌支付机构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简称“顺丰支付”)、深圳市快付通支付有限公司(简称“快付通支付”)、江苏金禧智能卡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旅通商务有限公司、江苏鸿兴达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和南京万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因存违法违规行为领央行罚单。
顺丰支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人银罚〔2025〕16号”显示,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对其合计罚没210,099.51元。
快付通支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人银罚〔2025〕17号”显示,深圳市快付通支付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4.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6.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对其给予警告,合计罚没3,519,167.1元。
同时被罚的还有时任深圳市快付通支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胡某贵。
据悉,胡某贵对深圳市快付通支付有限公司“1.违反清算管理规定;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处罚款19.5万元。

江苏金禧智能卡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银罚决字〔2025〕8号”显示,江苏金禧智能卡管理有限公司存在“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对其罚款12万元。
江苏旅通商务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银罚决字〔2025〕9号”显示,江苏旅通商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对其罚款3万元。
江苏鸿兴达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银罚决字〔2025〕10号”显示,江苏鸿兴达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对其罚款1万元。
南京万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银罚决字〔2025〕11号”显示,南京万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1.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2.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对其罚款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