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等违规,一农信联社被罚22.1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近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支付结算管理规定以及金融科技管理相关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2.11万元。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甘银罚决字〔2025〕22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公示期限为三年。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QQ:80027302

在线咨询: QQ交谈

微信:zfzjzw 或 zfzjxh

邮件:z@zfzj.cn 或 s@zfzj.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30,节假日休息

商务微信
商务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