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网(支付之家ZFZJ.CN旗下)反洗钱网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最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平安银行南通分行(简称“平安银行”)因违反反洗钱等相关规定遭罚款54.4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银)罚字〔2020〕第19号”显示,平安银行南通分行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假币收缴程序不合规;未按规定报送账户资料和办理结算业务”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54.4万元。 平安银行南通分行崔恒国、褚菲菲因对反洗钱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罚款2万元。 本次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6月17日。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平安银行已经多次因反洗钱问题遭央行处罚。 拓展连接: 平安银行贵阳分行反洗钱不力领央行罚单 平安银行福清支行因“违反反洗钱规定”遭央行罚款43.5万元 众所周知,客户身份识别是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履行的核心反洗钱义务,在洗钱预防措施中处于基础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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