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家注意到,人民银行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换证结果,深圳市快付通支付有限公司出现在“中止审查”名单中。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表显示,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人民银行决定中止对深圳市快付通支付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的审查。
同批被中止审查的还有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续展申请被不予受理。
快付通支付没有在本轮进入长期有效许可名单。
本轮结果出来前,快付通支付原有《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5月2日,与支付宝、银联商务、财付通、拉卡拉支付、银盛支付、杉德支付、环迅支付等机构同属本批到期名单。
最终结果显示,21家到期机构中,17家换发长期有效许可证,3家中止审查,1家不予受理。快付通支付未完成本轮长期有效换证。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快付通支付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为Z2001344000012,首次许可日期为2011年5月3日,原有《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5月2日。该公司原名为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完成更名。
随着新版支付业务分类调整,快付通的业务类型已由此前的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调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业务覆盖区域包括广东省相关业务范围。
公开报道援引快付通官网信息称,快付通成立于2009年9月,是在整合原有网络支付和代收付业务基础上发起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实体企业。2011年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后,快付通曾围绕网络支付、小额便民支付、基金、商旅、保险等行业应用开展业务。
股权层面,快付通目前股东包括深圳联合金融广告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雁联计算系统有限公司、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20%、20%、9%。其中,深圳联合金融广告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
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快付通20%股权,近年来曾多次挂牌转让。相关股权流转信息,使快付通的股东背景和后续治理安排持续受到市场关注。
合规层面,快付通近年多次受到监管处罚。
2026年2月,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披露,快付通因违反商户管理、账户管理、清算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合计罚没约127.11万元。2025年5月,快付通还曾因商户管理、清算管理、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项问题被罚没约351.92万元。
不过,监管公示并未披露快付通本次中止审查具体适用第二十四条中的哪一种情形。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对应的是行政许可审查过程中的中止情形。根据该条规定,申请人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或被司法机关侦查且尚未结案、被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或责令停业整顿等监管措施且尚未解除、被接管且期限尚未届满、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或者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且有正当理由,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作出中止审查决定。
中止审查不等同于最终不予许可,也不是牌照被暂停、被取消或支付业务被叫停。
央行本次公示并未披露快付通具体适用第二十四条中的哪一种情形,后续是否恢复审查、能否完成长期有效换证,仍需以央行许可信息更新和公司公开信息为准。
本批换证结果显示,长期有效许可证并不是自然延续。
支付宝、银联商务、财付通、拉卡拉支付、银盛支付、环迅支付等17家机构已经换发长期有效许可证。快付通、东方支付、杉德支付被中止审查,开联通支付续展申请被不予受理。
首批支付机构走过十五年后,牌照管理已经从五年一次的续展,进入长期有效许可和持续监管并行的新阶段。
对快付通来说,本次中止审查意味着其未在本轮完成长期有效换证。后续如果相关情形消失,审查程序仍存在恢复可能;如果许可信息继续没有更新,其牌照状态、业务安排、股权事项和商户服务情况也会继续受到行业关注。
对支付行业来说,这次结果再次说明,首批牌照身份并不等于自然获得长期有效许可。支付机构进入新监管周期后,还需要持续面对牌照换证、资本要求、业务分类、合规经营、商户管理和风险处置等多重要求。
快付通支付是否能够完成后续换证,仍需等待央行许可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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