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盛支付近日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显示为1元。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案号为(2026)粤0309执13129号,执行标的为1元。
相关司法信息显示,同案被执行人还包括山东融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执行标的均为1元。
山东融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是持牌支付机构山东运达支付有限公司获央行同意新增的主要股东之一,并随运达支付增资至1亿元进入其股东结构。运达支付为山东省内持牌支付机构,业务类型调整后为“支付交易处理Ⅰ类”。
公开开庭信息还显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此前曾出现一起诉前调解案件,案号为(2024)粤0309民诉前调18043号,当事人包括江西瑞康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融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庭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
目前公开信息尚未披露执行依据文号和生效法律文书内容,两案是否直接对应仍有待进一步核验。执行标的显示为1元,也不等于银盛支付存在1元欠款。
在司法执行信息中,较小的执行标的并不必然对应普通欠款,也可能涉及非金钱给付、协助履行或行为履行等事项。同一执行案号下,银盛支付和山东融邦软件同时作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均显示为1元,具体案由、申请执行人和履行义务仍有待执行依据文书进一步披露。
这条执行信息出现的时间点,刚好处于银盛支付完成支付牌照续展前后。
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换证公示信息显示,支付宝、银联商务、通联支付、快钱支付、汇付支付、盛付通、平安付、付费通、钱袋宝、裕福支付、网银在线、拉卡拉、易生支付、新生支付、财付通、银盛支付、环迅支付等17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完成续展,许可证有效期限显示为长期;另有3家机构续展申请审查中止,1家机构续展申请不予受理。首批支付牌照续展结果出炉,17家长期有效、1家不予受理!
银盛支付是国内较早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之一,长期围绕商户收款、支付受理和数字经营服务展开业务。长期牌照确认的是准入资格,日常经营仍要接受持续监管。
对银盛支付这类老牌收单机构而言,牌照续展只是一个节点,商户管理、账户管理、清算管理、服务商合作和客户服务能力,仍会长期影响其经营质量。
银盛支付的业务产品,主要围绕商户侧展开。
线下收单机构深入商户经营场景后,设备投放、系统服务、结算对账、分润安排、售后处理和风险控制,都可能引发具体履约争议。此次执行标的显示为1元,目前不足以支持重大债务风险判断。
同案主体、此前诉前调解线索以及两名被执行人均为1元的标的显示,也使这条执行信息不宜被简单归入普通小额执行信息。
银盛支付此前多次因合规问题受到监管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银盛支付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没合计1584.17万元。处罚信息中,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1万元。
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3.1亿元,上述罚单中涉及的董事长也即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敏。
这不是陈敏第一次因银盛支付相关违规受到处罚。
2022年,银盛支付曾因反洗钱相关违规被罚款2245万元,时任银盛支付董事长陈敏因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44.9万元。
银盛集团官网信息显示,陈敏曾以银盛支付董事长身份谈到金融科技与风险管理。他在公开观点中提到,数字化转型是系统化工程,涉及组织架构、资源投入等多方面工作;同时强调金融科技是双刃剑,风险管理是第一位,金融科技用得好是控制风险,用不好则会脱离监管、扩大风险。
银盛支付的合规治理压力并非单一事件。
一方面,银盛支付刚刚完成长期牌照续展,仍然是持牌支付机构序列中的老牌主体;另一方面,千万级罚单、董事长责任处罚、商户与清算管理问题,已经多次把这家机构推到监管视野中。
新增被执行信息执行标的仅为1元,不足以支撑重大风险判断,但银盛支付仍需要回应商户管理、清算规范、账户合规和合作治理等长期问题。
对一家全国性收单机构来说,牌照、产品和渠道只是经营的一部分。商户真实性核验、清算规则执行、账户使用管理、合作伙伴责任划分,都会直接影响长期牌照阶段的经营质量。
执行标的可以只有1元,治理成本不会只有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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