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家网获悉,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整治非法买卖人民币相关事宜(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此次征求意见稿拟对1997年发布的《银发〔1997〕399号》文件进行系统修订,旨在规范人民币买卖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征求意见稿明确,除经公告停止流通的人民币、纪念币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人民币。买卖纪念币或已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应遵循诚实、守信、自愿、公平原则,不得虚假宣传、夸大收益、暗示“保值增值”,亦不得借此从事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
同时,征求意见稿强调,装帧纪念币或人民币必须标注装帧单位,不得擅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字样、标识或行长签名。对于部分以“纪念钞”“纪念章”等名义销售的工艺品,文件要求不得误导消费者认为其具有法偿性,不得以央行或其工作人员名义宣传。
监管层还提出,将强化线上线下联合执法,电商平台内人民币买卖活动的整治将由其总部所在地的央行分支机构与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参与或协助人民币非法买卖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据起草说明介绍,原有管理文件实施已逾20年,部分内容与当前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不匹配。此次修订意在进一步细化监管标准,防范借“纪念币收藏”“人民币艺术品”之名行投机炒作、金融犯罪之实,维护人民币形象和金融秩序。
支付之家网认为,本次文件强化了对人民币相关产品营销的边界划定,有助于遏制部分社交平台上“炒币价”“直播卖币”等不当行为,也为公众辨识合规纪念币销售渠道提供了制度依据。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发布者:支付之家网 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出处:https://www.zfzj.cn/672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