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等被罚45万元
2026年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公布鲁银罚决字〔202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运达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以及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被处以警告处罚。监管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343.15元,并处以罚款450000元。本次处罚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作出,公示期限为三年。该罚单明确指向支付机构在收单业务合规与数据安全防护方面的双重监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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