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喻信息4月21日公告称,参股企业相关方新涉一宗重大仲裁。申请人为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清算人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告显示,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受理该案,尚未开庭,涉案金额为10.50亿元。
被申请人包括北京载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罗峰、黄资丰。
与此前公开披露相比,这次新仲裁更受关注的,已经不只是继续追索回购款和违约金,还包括请求就北京载川持有的鲲鹏支付19%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支付之家此前在《鲲鹏支付“75亿市值上市”未兑现,天喻信息不再和解》一文中,已经写到鲲鹏支付那套“2025年12月31日前实现上市、上市市值不低于75亿元”的安排最终没有兑现。
这次新公告把事情又往前推了一步。
此前摆在台面上的,是上市安排落空;这次摆上台面的,则是落空之后的追偿升级,事情已经压向股权处置层面。
2021年9月,昌喻投资以6.5亿元受让北京载川持有的鲲鹏支付股权,最终持有鲲鹏支付10.84%股权。
各方同时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如鲲鹏支付未完成业绩承诺,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实现上市目标,昌喻投资有权要求四位被申请人中的任何一方按年化12%复利回购其所持股权,其他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北京载川还将其持有的鲲鹏支付合计19%股权质押给昌喻投资。
到2023年4月,各方又签补充协议,确认先由北京载川回购2.10%股权;若鲲鹏支付2023年业绩未达标,或到2024年底仍未上市,剩余8.74%股权的回购条件也一并触发。
从公开披露信息看,鲲鹏支付先后出现过2022、2024、2025三个上市节点,相关安排呈现出持续后移的轨迹。
2025年1月,天喻信息曾披露重大仲裁,涉案金额为8.08亿元,其中包括2.10%股权未付回购款本息,以及8.74%股权对应的7.34亿元回购款。
到了这次4月21日的新公告,昌喻投资清算人请求北京载川支付2.10%股权剩余回购款8823.12万元及迟延付款违约金1793.48万元,支付8.74%股权全部回购款8.77亿元及迟延付款违约金6655.11万元,并请求鲲鹏支付、罗峰、黄资丰承担连带责任。
金额从8.08亿元抬升到10.50亿元,这笔旧账在利息和违约金累积下继续放大。
和解路径后来没有走通,前期围绕上市、市值和回购搭建的安排未能继续推进,事情也因此一步步转向更现实的清算追偿和股权处置。
2026年3月,天喻信息公告解除《和解协议》;随后,武汉中院确认北京载川、鲲鹏支付、罗峰与天喻信息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
原先围绕“2025年上市、市值不低于75亿元”展开的解决路径没有落地,后续处理重新回到债权清理、责任追索和资产处置。
这份新公告还有两个细节不能忽略。
其一,昌喻投资已于2025年10月经合伙人决议解散,并依法委托清算人提起本次仲裁,说明这条线已从一般投资纠纷进一步走到清算追偿阶段。
其二,清算人请求就北京载川持有的鲲鹏支付19%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显示追偿路径已不再停留在催回购款层面,开始触及担保实现和股权处置。
前期围绕鲲鹏支付上市目标、业绩承诺和和解安排展开,如今则进一步走到10.50亿元仲裁、清算人追偿和19%股权优先受偿请求。
这份公告没有带来新的上市进展,却把旧的上市承诺递延轨迹和后续追偿路径说得更完整。
一句简单的“鲲鹏支付会不会上市”,已经无法解决双方的矛盾。这宗10.50亿元仲裁会如何推进,北京载川所持鲲鹏支付19%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会不会沿着优先受偿路径继续往下走?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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