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
2.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
3.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4.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5.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对其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3346.05元,罚款1800000元。
一张罚单同时覆盖预付卡、收单、清算、网络安全、反洗钱五大领域,显示出支付行业监管的穿透力度与多部门协同深度。
同时被罚的还有时任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毕某杰。据悉,毕某杰对易通支付“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40000元。
此次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21日。
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为鲁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亿元。拥有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山东省)、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三张牌照业务,主营多用途预付卡、收单、线上支付及金融衍生服务类业务。
易通支付拥有“山东一卡通”系列预付卡、“易通支付”智能终端、移动终端、聚合二维码支付、线上综合支付、营销云SAAS等二十余种终端支付及平台服务产品。同时延展业务生态布局“山东一卡通APP”电商业务、礼尚乘礼品团购业务、新媒体直播等。
易通支付公司现有员工300余人,在山东省内16地市设有营业网点80余家,营业面积6000余平米,服务商户近5万家,支付业务已报备15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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