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家网获悉,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福建省瑞特商业支付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被重罚。根据“闽银罚决字〔2025〕21号”文件,该公司因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9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409.99元。
此外,时任瑞特支付反洗钱小组副组长魏某玉亦因对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5万元(闽银罚决字〔2025〕20号)。上述处罚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于2025年10月29日作出,公示期限为三年。
从处罚信息来看,瑞特支付的违规行为涵盖支付机构合规管理的多个核心领域。其中,“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表明公司在预付卡发行、受理或资金管理环节存在问题,可能涉及资金备付、实名制管理或交易限额执行不到位。“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则反映其在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数据安全及支付信息保护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与此同时,“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属于典型的反洗钱管理漏洞,显示其在可疑交易监测、报送机制及责任落实方面存在不足。
这三项违规的叠加,意味着瑞特支付在业务、技术与合规管理体系中均暴露出一定短板。监管部门除罚款外,附加“通报批评”行政措施,也显示出处罚的警示意味。
在支付行业强监管常态化的背景下,央行分支机构持续强化对中小支付机构的合规检查,尤其对预付卡、网络安全与反洗钱等高风险领域保持高压态势。仅今年以来,已有多家省级持牌支付机构因类似问题被警告、罚款或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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