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布的最新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罚款1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人银罚〔2025〕1号”显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存在“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对其罚款1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不是通联支付首次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罚。
2023年12月15日,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万元。时任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执行总裁熊某森,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早前,通联支付还深陷税务丑闻。
2024年7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布的税务行政普通程序处罚结果显示,通联支付因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增值税约87.37万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约6.12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约219.74万元,被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罚款约156.61万元。
同年10月份,通联支付旗下公司上海通华金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重大税收违法”被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列入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栏。
经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检查,发现上海通华金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01日至2021年09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5份,金额714.57万元,税额42.87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上海通华金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10.98万元的行政处罚。
去年,通联支付还因外汇违规领到罚单。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对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具一张罚单,因未按规定办理跨境电商购付汇业务、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送大额交易报告两项违法事实,通联支付被罚6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8万元。

据其官网显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是国内支付行业的先行者和开拓者,首批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是行业领先的基于第三方支付的金融科技服务企业,总部位于上海。
通联支付作为行业头部机构,但频发的违规事件与其”支付行业先行者”的定位形成鲜明反差。特别是近年来接连曝光的支付违规、税务丑闻、外汇违规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在合规体系建设、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系统性缺陷。
此次通联支付深圳分公司的处罚虽金额较小,但发生在《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2024年5月1日)后的首年,也是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今年的首张支付罚单,或预示着监管对支付机构违规行为将采取更严格的常态化监管措施。
对于多次触碰监管红线的通联支付而言,如何平衡业务拓展与合规管理,将成为其未来发展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