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票联再发严正声明,称有人冒充员工招揽业务。
8月13日,易票联支付发布《严正声明》称,近期发现个别人员擅自以公司员工名义对外招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司商誉及合作方权益。
声明明确,凡非公司在职或已离职人员,均无权以公司名义从事任何商务活动,包括洽谈、签约、收款、售后等。对于冒用公司名义的侵权行为,易票联表示将依法追究,涉嫌犯罪的,将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
公司同时提醒商户核实对接人员身份,遇到可疑情况,可通过官方客服渠道核实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易票联这次列出的“洽谈、签约、收款、售后”,已经覆盖商户从接触业务、形成合作到后续服务的多个环节。
如果只是有人借用一家支付机构的名称做宣传,商户首先要判断的是,这项业务究竟是不是真的。可一旦有人以“公司员工”的身份谈合作、提供合同、提出收款要求,商户作出的就不再只是对一条宣传信息的判断,而是会基于对方身份继续推进实际业务。
眼前这个人是否有权代表公司,还需要单独核实。尤其到了签约和收款环节,商户面对的不是一个抽象的支付品牌,而是一个具体的业务人员。这个人的身份和权限能否得到机构确认,关系到商户究竟是在和易票联本身对接,还是只是在和一个自称来自易票联的人打交道。
今年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对易票联作出行政处罚。
因违反支付结算、金融科技、反洗钱管理有关规定,易票联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1005.155263万元,并处罚款3829.743967万元,罚没合计4834.89923万元。
这也不是易票联第一次公开处理“冒名”问题。
2024年4月,易票联曾发布《关于冒用“易票联”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声明》。当时,公司称有人冒用“易票联”名义,杜撰其可以为博彩等非法交易提供开户、支付渠道等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宣传招商。
易票联随后公开否认相关内容,并要求合作伙伴按照监管要求和合作协议规范业务推广。
2024年,被冒用的是“易票联”的品牌和名义。商户需要核实的是,相关宣传究竟是不是来自易票联,所谓业务是不是真的存在。
到了2026年,声明针对的已经是“易票联员工”身份。这次列出的也不再只是宣传招商,而是洽谈、签约、收款、售后等具体商务活动。即便公司名称没有问题,商户仍然要确认,正在和自己谈业务的人究竟是不是易票联员工,是否有权以公司名义开展这些活动。
2024年商户要确认的,是业务是不是易票联提供的。到了今年,还要确认正在对接的人能不能代表易票联。
支付机构有真实的公司名称、业务和官方渠道,并不能自动证明某个自称员工的人拥有代表公司的权限。
业务介绍、合同提供、收款要求和售后服务,最终都要由具体人员完成。只确认支付机构本身,还无法确认正在与自己谈业务的人是否真的有权代表这家机构。
易票联在这次声明中直接要求商户“核实对接人员身份”。在签约、收款等合作继续推进之前,除了确认“这是不是一家真实的支付机构”,还要确认“这个人到底能不能代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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