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被罚九次!上海即富旗下开店宝违规又遭央行处罚

8月29日消息,上海即富旗下持牌支付机构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开店宝)违规遭央行处罚。据不完全统计,这属4年来第9张罚单。

具体而言,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上海银罚字〔2019〕18号”的罚单显示,开店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依法对开店宝处以罚款共计48万元。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8月20日。

支付查(zhifucha.cn)显示,开店宝原名上海点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合并温州之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后,业务类型覆盖银行卡收单(全国)、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广东省),业务范围为全国。开店宝首次续展完成,到期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

工商信息显示,开店宝公司由上海即富100%控股,而后者又在2016年被亚联发展(原键桥通讯)9.45亿收购了45%股权。也就是说,亚联发展曲线持有持牌支付机构开店宝公司45%股份。

这不是开店宝第一次被罚,据不完全统计,开店宝公司在4年内已经有9次被罚记录。

2019年8月20日,开店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共计48万元。

2019年8月7日,开店宝呼和浩特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其处以警告。

2018年10月31日,开店宝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处以18万元罚款。

2018年8月1日,开店宝支付黑龙江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被处以人民币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

2018年6月28日,开店宝支付河南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央行郑州分行处以3万元罚款。

2018年5月9日,央行南昌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开店宝支付江西分公司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被给予“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7年12月7日,上海点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制度规定被处以2万元罚款。

2016年7月,开店宝支付因在湖南省设立的分公司未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擅自在湖南省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被央行上海分行处以6万元罚款。

2015年1月,央行济南分行对开店宝支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5万元罚款,称其存在违规布放移动POS机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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