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厦门银行被罚15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近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闽银罚决字〔2026〕7号、9号、10号),涉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两名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公示内容,厦门银行被认定存在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19,504元,并处罚款150万元。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2月11日。

同时,两名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6.5万元、5万元罚款。

从公开信息看,此次处罚中,“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属于主要违法事项之一。近年来,围绕收单业务合规管理、商户准入审核、交易真实性及风险防控等方面,监管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于银行机构而言,收单业务既是零售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属于监管关注度较高的领域。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为三年。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发布者:支付之家网 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出处:https://www.zfzj.cn/8291.html

(0)
上一篇 2026年2月23日 09:49
下一篇 2026年2月23日 13:35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QQ:80027302

在线咨询: QQ交谈

微信:zfzjzw 或 zfzjxh

邮件:z@zfzj.cn 或 s@zfzj.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30,节假日休息

商务微信
商务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