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材料提供不实,汇潮支付领大额罚单!

汇潮支付再收大额罚单。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汇潮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未如实提供执法检查材料,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6,909,151.34元,罚款27,312,454.01元,公司层面罚没合计34,221,605.35元。

责任人杨某春因对汇潮支付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47万元。

清算管理、账户管理、商户管理,都是支付机构日常经营中的基础链条。清算管理关系到交易资金处理和支付链路秩序,账户管理关系到支付账户开立、使用和风险控制,商户管理关系到商户准入、真实性审核和持续监测。三类问题同时出现在一张罚单中,汇潮支付的合规压力再次进入公开视野。

检查材料提供不实,汇潮支付领大额罚单!

这次罚单中,较少见的表述是“未如实提供执法检查材料”。

支付机构接受监管检查时,商户资料、交易记录、账户信息、清算数据、风控记录,都是还原业务链路的重要依据。材料提供不真实、不完整,会影响监管对交易事实、商户真实性、资金流向和责任边界的判断。

此前支付机构罚单中,也出现过相近表述。

2021年,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七项违法行为被央行营业管理部处罚,违法行为中包括“未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当时,拉卡拉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42万元,并处罚款350万元,罚没合计359.42万元,相关责任人也被警告并罚款。

拉卡拉罚单中的“未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与汇潮支付此次罚单中的“未如实提供执法检查材料”并不完全相同,但二者都涉及监管检查和资料提供环节。

业务违规已经影响合规评价,检查材料再出现真实性问题,会进一步削弱机构对自身业务事实的解释能力。

汇潮支付此次被罚,还与其牌照续展状态叠加在一起。

公开资料显示,汇潮支付成立于2011年3月,注册资本1亿元,2012年6月获得支付牌照,业务范围为互联网支付。官网显示,该公司主要业务品种包括,网上支付、网银收款、一麻袋电子钱包、企业下发、信用卡支付、酒店机票订购等互联网上支付业务。

2022年6月,央行公布第四批支付牌照续展信息,79家机构中52家支付机构顺利通过续展,8家支付机构中止续展,汇潮支付在中止审查名单中。

汇潮支付《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长期处于中止审查状态,尚未完成续展。自2022年被中止续展审查以来,汇潮支付牌照状态已经悬而未决多年。此次大额罚单落地后,其后续牌照走向更受关注。

汇潮支付此前已有多次处罚记录。

2018年,汇潮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82万元,并处罚款53万元,合计罚没81.82万元。汇潮支付在2017年8月曾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处以4万元罚款,并曾因逃避缴纳167.51万元税款,被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以83.75万元罚款。

2019年,汇潮支付又因反洗钱相关问题被罚630万元。处罚信息显示,相关违法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2024年,汇潮支付再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警告并处以128万元罚款。时任汇潮支付总经理杨某春因对汇潮支付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处以2.4万元罚款。

从早期支付业务违规,到反洗钱问题,再到商户管理、账户管理、清算管理和执法检查材料提供,汇潮支付的处罚记录已经形成连续线索。与此前罚单相比,此次处罚金额明显放大,违法行为也覆盖了支付机构更基础的经营管理链条。

责任人层面,杨某春再次出现在公开罚单中。2024年罚单中,杨某春以时任汇潮支付总经理身份被罚2.4万元。此次罚单中,杨某春作为汇潮支付责任人,因对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47万元。机构处罚和责任人处罚同步出现,支付机构内部管理责任继续压实到具体人员。

牌照续展中止、历史罚单和此次大额处罚放在一起,汇潮支付的经营压力和合规压力更加清晰。

对中小支付机构而言,牌照价值仍在,但合规门槛也在抬高。商户真实性审核、账户风险管理、交易信息留存、清算链路规范、反洗钱履职、监管检查配合,任何一个环节长期薄弱,都会影响机构的持续经营评价。

汇潮支付此次罚单的影响,不止在3422万元罚没金额。一家互联网支付牌照机构在续展中止多年后,再次因清算、账户、商户管理以及执法检查材料提供问题受到处罚,后续牌照走向也将继续受到关注。

牌照能否延续,最终要回到合规经营能力。商户是否真实,账户是否可控,清算是否规范,检查材料是否如实提供,都会影响监管对机构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汇潮支付后续能否完成牌照续展,仍需等待监管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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