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财付通发布《关于修订〈支付服务协议〉的公告》。新版协议修改日期为9月11日,将于10月12日起生效。
与此前公开文本相比,一个直接变化是,2.1中用户设置的“优先支付方式”变成了“优先扣款渠道”。
但零钱通并没有从付款链路里消失。
新版继续明确,零钱通可以作为用户设置优先扣款渠道时的选项之一。2.2也仍然写明,用户可以主动选择零钱通作为“付款方式”,或者将零钱通设置为代扣、免密支付服务的扣款渠道。
八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在9月30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为其提供营销服务。官方答记者问进一步明确,支付机构收银台中的支付工具应当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避免用户混淆。
近期一度有消息将这一规定解读为“9月30日以后微信零钱通不能用于消费支付”。腾讯随后回应称相关说法不实,9月30日起用户仍可通过零钱通付款,只是在支付页面需要与零钱、银行卡等作区分,功能使用不受影响。
相关基金产品既然不得被列入支付工具选项,用户为什么仍然可以选择零钱通完成付款?
“优先支付方式”改成了“优先扣款渠道”
这份《支付服务协议》并不是《财付通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的合并版。
从协议1.1看,它对应的是用户使用微众银行提供的基金代销服务时,由财付通提供资金划转服务的场景。《财付通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仍然同时存在,新版也明确将两者列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此次修订中,2.1的表述发生了变化。
此前公开文本中,用户可以自主设置一个“优先支付方式”。20261012版改为,用户可以自主设置一个“优先扣款渠道”,零钱通也可以作为其中的选项之一。财付通优先使用用户设置的扣款渠道完成资金划转,失败后再尝试其他扣款渠道。
这里变化的是用户优先设置规则中的表述,并不意味着新版已经不再把零钱通称为“付款方式”。
在新版2.2中,财付通仍然明确写道,当用户“主动选择零钱通作为付款方式”,或者将零钱通设置为代扣、免密支付服务的扣款渠道时,会进入相应的服务流程。
另一处变化也出现在2.2。
此前公开文本在描述零钱通付款时,直接出现“零钱通货币基金赎回(快速支付)”。当用户发出支付指令,并选择零钱通作为相应渠道后,协议直接描述微众银行进行货币基金赎回以及财付通后续资金划转。
20261012版在零钱通付款这一环节改用了另一套表述。
当用户主动选择零钱通作为付款方式,或者将其设置为代扣、免密支付服务的扣款渠道时,财付通根据用户的支付诉求,向微众银行转发“零钱通快速支付服务诉求”。用户授权微众银行根据财付通转发的指令提供相应服务,再由财付通提供后续资金划转。
也就是说,在零钱通付款这一环节,原来直接出现的“货币基金赎回(快速支付)”,新版改为表述微众银行提供“零钱通快速支付服务”,再由财付通提供后续资金划转。
这并不能证明零钱通背后的基金快速转出机制发生了改变。
目前公开的《理财通服务协议》仍然明确写明,用户使用零钱通支付时,会通过财付通将持有的指定基金份额向基金公司或基金销售机构提交快速转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基金份额由相关机构或指定第三方处理,并提供相应款项,这些款项可以用于财付通提供的支付、转账、红包等功能。
新版《支付服务协议》2.2也没有完全退出基金交易表述。比如用户通过零钱账户或银行卡账户向零钱通转入资金时,协议仍然写明,财付通根据微众银行传输的指令划转资金,并由微众银行完成后续申购交易。
变化主要集中在零钱通付款这一环节的表述方式。
新版4.2则把财付通自身的职责写得更加清晰。财付通“仅向用户提供资金划转及支付服务”,并明确表示自身“并非基金销售协议的参与方”。
把2.2和4.2放在一起看,新版协议对微众银行相关服务与财付通支付、资金划转职责的描述更加分开。
这组变化发生在《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实施前夕。
新规要求资产管理产品不得被列入支付工具选项,腾讯同时确认零钱通仍然可以付款,只是在支付页面需要与零钱、银行卡等作区分。
财付通并未说明此次协议修订是否与9月30日新规有关。不过,新规实施后,相关基金产品不得被列入支付工具选项,而零钱通仍然可以用于付款。两者并不矛盾,关键在于一笔零钱通付款究竟是如何完成的。
零钱通里的钱是怎么付出去的
在支持零钱通付款的场景中,用户可能同时看到银行卡、微信零钱和零钱通等不同选择。
从使用体验看,它们很相似。用户选择其中一项,完成验证,商户最终收到款项。
但后台对应的业务并不相同。
银行卡连接的是银行账户,微信零钱对应的是支付账户中的余额。在本文涉及的零钱通场景中,用户持有的则是相应货币基金等金融产品所形成的基金资产。
使用零钱通付款,也不是把基金份额直接交给商户。
按照现行《理财通服务协议》的约定,当用户使用零钱通支付时,会针对所持有的指定基金份额提交快速转出申请。相关机构审核处理后,提供基金份额对应的款项,再由这些款项进入财付通提供的支付功能。
一笔零钱通付款背后,用户原本持有的是基金资产。付款需求发生以后,相应基金份额经过快速转出等处理,形成可以进入支付链路的资金,再由财付通完成后续资金划转,最终完成付款。
用户看到的是一次付款,后台实际经过的资金路径却并不相同。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官方答记者问又把要求进一步落到了收银台展示上,强调支付工具应当与相关金融产品区隔。
这与零钱通资金仍然能够用于付款并不矛盾。
腾讯已经明确,9月30日以后零钱通仍可付款,只是在支付页面与零钱、银行卡等作区分。据报道,余额宝相关业务从业者也表示,当前已开始逐步进行区隔展示,并注明“理财”。
零钱通背后的相关资产可以通过相应机制成为一笔付款的资金来源,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应的货币基金等资产管理产品因此变成了支付工具。
过去在收银台里,这种差别并不容易被用户感知。
收银台开始重新区分不同业务
移动支付这些年的产品演进,一直在减少用户完成一笔付款所需要理解和操作的东西。
用户不需要知道资金来自支付账户还是银行卡,也不需要了解基金快速转出、资金划转以及不同机构之间的业务分工。只要选择一个付款选项,后面的流程由系统完成。
因此,在一些收银台里,银行卡、支付账户余额以及与货币基金相关的付款选项,看起来并没有太大区别。
但它们背后的业务并不相同。
货币基金属于资产管理产品,基金销售由相应持牌机构提供服务;微信零钱属于支付账户余额;银行卡连接银行账户;财付通则负责相应的支付和资金划转。
随着9月30日临近,这种差别正开始更多地体现在收银台展示中。
腾讯已经确认,零钱通仍然能够用于付款,但会与零钱、银行卡等作区分。余额宝相关业务也已开始区隔展示,并注明“理财”。
财付通此次协议修订则提供了另一个观察角度。
2.1中的“优先支付方式”改成了“优先扣款渠道”,但2.2仍然保留“主动选择零钱通作为付款方式”的表述。与此同时,在零钱通付款这一具体环节,原本直接写出的“货币基金赎回(快速支付)”,改为分别描述微众银行提供零钱通快速支付服务、财付通提供后续资金划转。
4.2又进一步明确,财付通仅提供资金划转及支付服务,并非基金销售协议的参与方。
对于用户来说,10月12日以后使用零钱通付款,操作上可能不会发生明显变化。选择零钱通、完成付款,这条体验仍然可以保持简单。
变化更多发生在这些操作背后的定义和分工上。
相关基金产品是什么性质,谁提供基金相关服务,谁完成支付和资金划转,协议里的界限正在被写得更加具体。
一次付款仍然可以只需要几步,但相关基金产品不应再与零钱、银行卡等支付工具作为同类选项呈现在用户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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