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钱宝科技到鲲鹏支付,这家支付机构经历了资本进入、上市承诺、股权回购纠纷和多轮监管处罚。2021年,昌喻投资与北京载川约定以9亿元受让钱宝科技15%股权,当时的评估报告给出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达到62亿元。围绕上市目标形成的股权回购安排,此后经历补充协议、和解与仲裁,相关争议持续至今。
这场资本交易背后,是一系列业绩承诺和上市安排。随着上市目标未能兑现,原本的投资合作逐渐转向股权退出纠纷。与此同时,钱宝科技时期留下的监管记录,也延续到了更名后的鲲鹏支付。
2026年11月,这家支付机构又因商户结算问题受到关注。
11月4日,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部分商户交易资金结算延迟、未按约定时效到账的问题公开致歉,承认自身在清算调度、出款链路及内部风险管理环节存在不足。
就在两天前,公司刚刚公布总经理薛暮松离任的消息。
商户结算延迟,鲲鹏支付启动专项处理
在官方公告发布前,公开投诉平台已经出现商户反映鲲鹏支付结算延迟的诉求。从投诉内容看,主要涉及POS交易完成后,资金未按预期时间进入结算账户,以及联系客服后未能及时获得明确处理进展等问题。
11月4日,鲲鹏支付通过官方公告确认,近期部分商户通过公司支付通道产生的交易资金出现结算延迟、未按约定时效到账的情况。
公司将问题归因于清算调度、出款链路及内部风险管理环节存在不足,并就给商户造成的资金占用和经营不便公开致歉。
为处理未到账交易,公司成立由经营层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对相关交易逐笔排查、分类核验、有序出款,优先保障真实、合规交易资金结算。商户可以通过官方客服、服务商或指定渠道提交交易流水、商户编号、交易时间及金额等信息,供公司核实处理。
在后续整改方面,鲲鹏支付提出重构清算出款与垫资调度机制、优化风控复核流程,并提升客服响应和工单透明度。公告还称,公司正在向人民银行及支付清算行业主管部门如实报告相关进展,接受监督指导。
支付机构的资金结算并非一般性的客户服务事项,而是受到明确监管规则约束的业务责任。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要求支付业务处理及时、准确;第二十条要求支付服务协议明确资金结算、纠纷处理原则及违约责任;第三十条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结算管理规定为用户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第三十五条要求支付机构及时妥善处理用户争议,履行投诉处理主体责任。
目前,鲲鹏支付尚未公布受影响商户数量、待结算资金总额、已完成出款金额及整体处理完成时间。
从62亿元估值到10.50亿元仲裁
鲲鹏支付前身为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天喻信息与中科红樟、南昌水天共同设立昌喻投资,由昌喻投资收购钱宝科技股权。
根据天喻信息披露,昌喻投资与北京载川约定以9亿元受让钱宝科技15%股权。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钱宝科技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达到62亿元,15%股权对应评估值为9.3亿元。昌喻投资实际支付6.5亿元,剩余2.5亿元未支付,对应取得10.84%股权。
这笔投资并不只是一次股权交易,还附带了明确的业绩承诺和上市安排。
原协议约定,钱宝科技2021年、2022年净利润分别达到1.2亿元和2.6亿元,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实现上市。
上市目标未能兑现后,各方于2023年4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北京载川回购昌喻投资持有的2.10%股权,回购本金1.26亿元。剩余8.74%股权的回购条件,则与2023年业绩及2024年底前上市目标挂钩。
此后,钱宝科技2023年业绩未达标,2024年底也未实现上市,北京载川仅支付了部分2.10%股权回购款。原本围绕上市目标设计的投资安排,逐渐转向股权回购和退出争议。
2025年2月7日,天喻信息与北京载川正式签署和解协议,将上市期限延至2025年12月31日前,并要求上市市值不低于75亿元。
协议还约定,北京载川应在签署协议后三个月内向天喻信息支付2000万元部分履行款。与此同时,双方安排调整天喻信息持有鲲鹏支付股权的方式,由天喻信息退出昌喻投资,转为直接持有鲲鹏支付8.11%股权。这项安排以北京载川按期支付2000万元为前提,还需要取得昌喻投资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并履行人民银行审批程序。
股权担保也成为和解协议的重要内容。协议约定,北京载川将其持有的鲲鹏支付16%股权质押登记在天喻信息名下,用于担保和解协议相关条款的履行;与此同时,由天喻信息协调昌喻投资与北京载川解除此前的19%股权质押。
协议要求两项手续同步办理,如果原19%股权质押无法解除,天喻信息应及时解除已经办理的16%股权质押。
和解协议并未终结这场资本纠纷。
2026年3月,天喻信息公告称北京载川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董事会同意解除协议。4月,昌喻投资及其清算人以昌喻投资名义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新一轮仲裁。
这次仲裁涉及两部分股权回购请求。第一部分是2.10%股权剩余回购款8823.12万元及迟延付款违约金1793.48万元;第二部分是8.74%股权全部回购款8.77亿元及迟延付款违约金6655.11万元。
两项违约金均暂计至2026年3月22日,相关请求涉及金额合计约10.50亿元。
除要求北京载川承担回购付款责任外,昌喻投资还请求鲲鹏支付、罗峰、黄资丰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请求对北京载川持有的鲲鹏支付19%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这场争议在2026年又出现几个新的节点。
5月7日,鲲鹏支付获准将注册资本由1亿元变更为3亿元。9月7日起,北京载川持有的鲲鹏支付4746.6667万元出资额对应股权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至2029年9月6日。
10月30日,深圳中院驳回黄资丰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申请。11月2日,深圳国际仲裁院恢复该案仲裁程序。
从最初的高估值股权交易,到上市承诺未能兑现,再到股权回购、和解协议和新一轮仲裁,钱宝科技更名为鲲鹏支付后的资本关系仍在经历持续调整。
围绕股权退出形成的争议,至今尚未画上句号。
多轮监管处罚与管理层调整
资本纠纷之外,鲲鹏支付的发展历程还有另一条值得关注的线索,即持续多年的监管处罚记录。
这一记录可以追溯至钱宝科技时期。2018年1月,钱宝科技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被罚款190万元;同年12月,公司又因违反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被罚款15万元。
2021年2月,钱宝科技因涉及10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868万元。相关问题包括特约商户管理、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交易信息一致性、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及匿名账户等。
2024年5月,公司又因涉及6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罚款744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9.7955万元。此次处罚涉及客户备付金管理、支付服务管理、反洗钱报告、匿名账户及接受检查时提供虚假资料等事项。
更名为鲲鹏支付后,监管处罚仍在继续。2025年7月,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47万元,时任总经理薛某松被罚4.6万元。
202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再次对鲲鹏支付作出行政处罚。公司因涉及11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100.70317万元,并处罚款813.65万元,罚没合计914.35317万元。
此次处罚涉及未按照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未落实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未按规定与用户签订支付服务协议、未按规定处理电子支付指令、未完成特约商户尽职调查和持续风险监测,以及将外包机构拓展为特约商户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等问题。
从历次处罚看,反洗钱、商户管理和支付业务规范问题在多个年份出现。2026年的处罚又明确涉及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落实。
管理层调整则发生在本次结算公告发布前夕。
11月2日,鲲鹏支付公告称,总经理薛暮松因个人身体原因离任,副总经理章印、石云霄共同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由章印主持工作。
公司当时表示,将全力保障商户交易及结算服务稳定运行,严格遵守支付行业监管规定,维护商户、合作伙伴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两天后,公司便就部分商户结算延迟公开致歉,并宣布启动专项整改。
对商户来说,资本安排和历史记录最终都要回到支付服务本身。交易完成后,资金能否按约定时间结算,已经延迟的款项能否得到妥善处理,正常结算服务能否恢复稳定,才是最直接的关切。
对一家持牌支付机构而言,资本运作和股东退出安排不能替代稳定的支付服务履约能力。此次公开致歉之后,鲲鹏支付需要交出的答卷,是未到账资金的实际处理结果,以及能够持续兑现的商户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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