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反洗钱新规征求意见,金融机构迎来“最强穿透式监管”时代!

新修订的《反洗钱法》于 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反洗钱网获悉,为落实《反洗钱法》有关要求,有效应对反洗钱国际评估,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相较于旧规,此次修订聚焦风险为本的监管导向,对客户尽职调查流程、受益所有人识别、跨境交易监控等提出更高标准。

《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客户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尽职调查措施,明确对高风险客户需采取强化尽职调查(如资金来源审查、交易监测升级),而对低风险客户可简化流程。

《管理办法》系统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受益所有人的识别标准,要求穿透至实际控制人或最终受益人。特别是对信托、理财等复杂金融产品,需核实管理人注册地信息并留存相关证明。起草说明指出,此举将填补此前制度空白,有效遏制利用复杂架构掩饰资金流向的洗钱行为。

针对支付相关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收单服务,应当对特约商户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基本信息,留存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针对跨境汇兑业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完整传递汇款人信息,对单笔超5000元人民币的境外汇款必须核实客户身份。同时建立”黑名单”响应机制,要求金融机构即时对反洗钱特别预防名单主体采取管控措施。

《管理办法》明确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最短保存期限为业务关系结束后10年。这一规定强化了金融机构的合规责任,确保反洗钱调查和案件追溯的连续性。

随着《反洗钱法》配套细则逐步到位,中国金融业或将迎来真正意义上的“穿透式”监管时代。

反洗钱网注意到,在境内设立的下列机构,履行本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理财公司;

(五)非银行支付机构;

(六)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一、制定背景

(一)贯彻落实《反洗钱法》有关规定的要求

《反洗钱法》进一步完善了包括客户尽职调查在内的反洗钱义务规定,突出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工作导向。需要通过《管理办法》明确和细化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有关规定,以推动金融机构有效落实《反洗钱法》。

(二)做好反洗钱国际评估应对工作的要求

参考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反洗钱国际标准,我国在金融机构简化尽职调查、持续尽职调查、受益所有人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上,与国际标准还存在差距。为应对反洗钱国际评估,需要尽快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完善相关规定。

(三)提高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有效性的需要

近年来监管发现,金融机构在结合风险状况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在《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基于风险的客户尽职调查具体要求,指导金融机构合理、有效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二、《管理办法》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客户尽职调查总体要求

按照《反洗钱法》规定,明确基于风险的客户尽职调查要求,强调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要与风险相适应,不得采取与风险明显不相匹配的措施。明确低风险情形简化尽职调查措施和高风险情形强化尽职调查措施等要求。

(二)完善客户尽职调查具体要求

一是结合当前金融业务实践更新各金融行业客户尽职调查的适用情形及措施;二是在法律规定基础上,明确金融机构与客户业务存续期间的尽职调查要求;三是参照反洗钱国际标准,明确受益所有人、高风险国家(地区)和应加强监控国家(地区)、外国政要和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代理行业务及类似业务、汇款业务等尽职调查有关要求。

(三)完善适用范围等内容,确保与《反洗钱法》相衔接

一是依法完善《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二是完善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规定。

支付之家旗下反洗钱网(amlcn.com)获悉,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xqzqyj@pbc.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邮编:100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3.将意见传真至:010-8809171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发布者:反洗钱网 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出处:https://www.zfzj.cn/5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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