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征求意见:支付机构“交易记录”至少保存10年,跨境5000元汇款必须核实身份

新修订的《反洗钱法》于 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反洗钱网获悉,为落实《反洗钱法》有关要求,有效应对反洗钱国际评估,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

支付之家网注意到,在境内设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履行本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针对支付相关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收单服务,应当对特约商户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基本信息,留存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针对跨境汇兑业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完整传递汇款人信息,对单笔超5000元人民币的境外汇款必须核实客户身份。同时建立”黑名单”响应机制,要求金融机构即时对反洗钱特别预防名单主体采取管控措施。

《管理办法》明确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最短保存期限为业务关系结束后10年。这一规定强化了金融机构的合规责任,确保反洗钱调查和案件追溯的连续性。

随着《反洗钱法》配套细则逐步到位,中国金融业或将迎来真正意义上的“穿透式”监管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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