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被执行人信息显示,持牌支付机构山东省联行支付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6)鲁01执729号,执行法院为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日期为2026年2月28日,执行标的246,399,648元。
联行支付官网介绍称,其“联行支付平台”由省级部门统一部署推进,早在2004年通过验收进入市场化运营,并定位为跨行跨地域在线交易支付平台,服务网上购物、缴费等场景。 另据公开信息,联行支付的持牌主体曾以“山东省电子商务综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在2012年获得互联网支付牌照,并在后续完成续展。
在控股链条上,联行支付与绿地系金融科技布局存在关联。早期报道提到,绿地集团围绕“第三方支付牌照”推进布局时,联行支付相关主体被纳入其金融科技叙事之中。联行支付目前唯一股东为“绿地联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穿透后呈现由上海绿地吉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邦尼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的结构特征。
需要强调的是,“被执行”属于司法执行阶段的公开信息,通常意味着相关生效法律文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但并不直接等同于“失信被执行人”等进一步惩戒状态。至于本案执行依据从何而来(例如合同纠纷、借贷纠纷、担保追偿、票据/结算类争议等),目前信息无法下结论。
对支付机构而言,这类信息的敏感点也不完全在金额本身,而在于它可能引发合作方尽调收紧、授信与担保条件调整、业务合作评估周期拉长等外溢效应。后续更可核验的观察点主要有两类:其一是该案执行进度、限制措施与公开状态是否变化;其二是公司层面对外披露、股权结构或经营安排是否出现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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