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把四家支付巨头一起拉进了同一轮监管警告。
支付之家获悉,FTC主席Andrew N. Ferguson 于3月26日向PayPal、Stripe、Visa、Mastercard四家公司负责人发出警告信。
FTC写明,这一轮动作围绕“debanking American consumers”(支付之家提示,简单理解就是“去银行化”)展开,提醒相关公司,任何将客户排除出金融产品或服务、或协助其他机构实施类似做法的行为,只要与服务条款或客户合理预期不一致,就可能违反《FTC Act》,并引发调查及潜在执法行动。
FTC官网警告信栏目也显示,这一批文件分别对应PayPal、Stripe、Visa和Mastercard四家公司。
从FTC官网公开文件的性质看,这次发布的是 warning letters ,不是罚单,也不是正式起诉文书。
FTC对 warning letters 的官方说明是,这类文件的目的,是警告企业其行为很可能违法;如果不立即停止,可能面临包括联邦诉讼在内的严重法律后果。同时,warning letters 本身并不等同于正式执法行动,后续是否进入法律程序并不当然确定。
放到这次事件里看,FTC这一步仍停留在监管提醒和提前划线阶段,但表态已经相当直接。
这四家公司虽然都属于全球支付行业的重要参与者,但业务定位并不相同。
PayPal更接近大众熟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数字钱包,Stripe更像大量互联网公司、SaaS平台和跨境商户背后的支付基础设施提供商,Visa和Mastercard则是典型的银行卡网络与卡品牌公司。
FTC把四家公司放进同一轮警告里,覆盖了支付平台、支付基础设施服务商和国际卡组织三类关键角色,这也是“警告信”值得支付行业重点关注的原因之一。
先看PayPal。PayPal官网介绍已在约200个市场提供数字支付与商业服务,PayPal在2025年全年TPV达到1.79万亿美元,全年净营收为332亿美元,年末活跃账户总数为4.39亿个。
对中国支付行业来说,PayPal还有一层更现实的关联。2019年12月,PayPal完成对国付宝70%股权收购,并在官方公告中明确表示,交易完成后其成为首家获准在中国提供在线支付服务的外资支付平台;到2020年末,PayPal已完成对国付宝剩余30%股权收购,实现100%控制。
再看Stripe。Stripe不是上市公司,公开财务披露不像PayPal、Visa和Mastercard那样完整,但其公开口径已经足以说明行业位置。
Stripe在2026年2月发布的2025年年信中提到,运行在Stripe上的企业2025年共产生1.9万亿美元交易规模,同比增长34%,相当于全球GDP的大约1.6%。公司同时表示,其可编程金融服务已直接或通过平台服务超过500万家企业,并保持了稳健盈利。
Stripe官网还提到,其支付基础设施支持135种以上货币和支付方式。对大量互联网企业、SaaS平台和跨境卖家而言,Stripe更像是看不见但又绕不开的支付底层设施。
Visa的位置又不同一些。Visa 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当年净营收为400亿美元,支付金额为14.2万亿美元,在Visa网络上处理的交易达到2575亿笔,支付凭证数量为49亿个。
对应到业务角色,Visa的核心位置仍是连接发卡行、收单机构、商户和持卡人的全球银行卡支付网络。
也因为如此,FTC这次把Visa一并纳入警告对象,指向的已经不只是单个平台的客户管理问题,还包括网络型支付基础设施的责任边界。
Mastercard和Visa同属国际卡组织,但近年业务延伸更强调支付网络之外的数据、安全、认证、实时支付和增值服务。
Mastercard披露的2025年全年数据显示,公司净营收为328亿美元,同比增长16%;总交易金额为10.6万亿美元,客户已发行37亿张Mastercard和Maestro品牌卡,支付网络覆盖220多个国家和地区、支持150多种货币。
对应到中国市场,万事达卡已经不是单纯“在中国有合作”这么简单。由万事达卡与网联合作发起的合资机构万事网联于2023年11月17日获得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并于2024年5月9日正式开业,在中国境内运营万事达卡品牌银行卡清算业务;Mastercard同日新闻稿还提到,万事网联已开始处理中国境内由本地银行发行的Mastercard卡交易。
(支付之家取自FTC官网截图)
把这四家公司放在一起看,FTC这轮动作的分量就更清楚了。
它没有只盯着某一家平台,也没有只盯着传统银行,而是把支付平台、支付基础设施服务商和卡组织同时纳入同一组文件。
FTC使用的是“financial infrastructure platforms and payment providers”这一表述,说明监管视角已经不再只把这些公司理解为单纯技术服务商或通道方,而是把它们放到了影响用户接入金融系统的重要基础设施位置上。
具体到警告信内容,Visa这封信写得很直接。FTC称,Visa若拒绝、暂停或撤回对潜在或现有客户的服务,或协助其他金融机构实施类似行为,只要与其服务条款不一致,或构成不公平做法,就可能违反《FTC Act》。
Stripe这封信则把另一层问题挑明了。FTC在信中提到,Stripe曾公开表示不会基于政治立场或观点歧视客户,但外界近年对其因政治或宗教观点拒绝向客户提供服务提出过质疑。FTC随后把落点放在《FTC Act》上,强调只要实际做法与条款承诺或客户合理预期不一致,就可能触发调查和潜在执法。
支付之家分析师Leon认为,此次变化并不只在“美国又在争论去银行化”。更实在的一层是,围绕服务拒绝、账户限制、网络成员管理和条款一致性的责任,正在从传统银行端向支付平台、支付处理商和卡组织扩展。
FTC还提到,近年来该机构已对支付基础设施平台及相关主体提起多起不公平或欺骗性行为执法,包括误导商户费用和合同条款,以及通过卡网络等方式便利针对消费者的欺诈。
支付作为关键基础设施,其入口属性、规则责任和治理要求,正在被更明确地放进消费者保护框架里。
这也和支付之家此前持续讨论的一条线索形成呼应。
3月20日,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就《金融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19日。公开文本显示,草案将支付结算纳入金融活动,并将非银行支付机构列入金融机构范围。(拓展阅读:“非银行支付机构”被明确纳入“金融机构”范畴!)
周小川在博鳌亚洲论坛2026年年会“加强区域联动,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分论坛上表示,支付系统是当前迫切需要国际协调的领域之一。在他的表述里,支付系统和数字货币都属于金融基础设施,其建设不仅依赖商业银行,也离不开私营公司与互联网平台的参与。(拓展阅读:周小川博鳌重提“支付定位”)
中美制度安排当然不同,但支付被放进更高层级框架中理解,这一变化已经越来越具体。支付作为关键金融基础设施,其公共属性、合规责任和治理要求都在同步强化。
对应到支付机构的现实经营,后续被反复审视的环节,很可能还会集中在商户准入、账户冻结、服务终止、网络治理、条款披露和申诉机制这些地方。
FTC这次没有直接改写支付公司的日常规则,但已经把一个问题摆到了台前。只要一家公司掌握关键支付接入能力,围绕规则一致性、服务边界和基础设施责任的讨论就会同步上升。
这一判断,既来自FTC此次新闻稿和警告信释放出的监管态度,也来自四家公司在全球支付体系中的实际位置。
FTC同时点名四家不同类型的支付巨头,也说明支付行业正在被放进更高层级的基础设施责任框架中审视。
放回国内市场,头部支付平台早已不只是工具角色,支付入口背后的规则边界与基础设施责任,同样值得持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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