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银罚决字〔2026〕104—116号行政处罚信息。在此次被处罚的12名广发银行相关责任人中,有3人来自信用卡中心。
具体来看,陈某香因对广发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7万元;王某因同类问题负有责任,被罚款4万元;崔某晖则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
3名信用卡中心责任人中,两人的责任事项涉及征信管理,一人涉及客户身份识别。
这3人均属于此次广发银行处罚中的相关责任人。广发银行机构层面被罚1712.4万元。
就在本月稍早之前,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还收到另一张监管罚单。
9月7日,广发银行公告称,信用卡中心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公开信息显示,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因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到位、风险分类不准确,被罚款135万元,相关责任人同时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9月7日披露的处罚由广东金融监管局作出,处罚对象直接包括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涉及信用卡业务管理和风险分类。9月24日公布的央行处罚则针对广发银行整体,其中3名信用卡中心责任人因征信管理和客户身份识别问题承担个人责任。
从9月7日信用卡中心因业务管理和风险分类问题被罚135万元,到此次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因征信和客户身份识别问题被罚,广发信用卡条线本月已两次进入不同监管部门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信用卡业务管理、风险分类、征信管理和客户身份识别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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