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官网开出罚单,持牌支付机构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简称“融宝支付”)因存违法违规行为领央行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银罚决字〔2025〕3号”显示,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未按规定保管相关资料;
2.未按规定对支付业务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对其处罚款13万元。
此次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
据其介绍,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8日, 2012年6月27日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并于2017年6月26日续展成功。经营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和移动电话支付,业务范围覆盖全国。(新版支付牌照,业务类型为储值账户运营I类)
融宝支付于2013年1月正式上线,2015年1月经由证监会批复,成为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2015年7月融宝支付又获得中国海关支付系统建设资质,成为国内四家具有在线关税支付资质的企业之一。
融宝支付隶属于荣程集团,后者是天津大型民营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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